庞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
案件基本事实:2018年年初至2019年3月,嫌疑人庞某某从上家李某某处购买用于麻醉的麻药膏在其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2019年3月7日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得知嫌疑人销售的麻药膏是和其他文眉器械一起销售的,对于麻药膏的销售数额公安机关无法具体认定。后在审查批准阶段,辩护人提出销售数额无法认定的辩护意见,检察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对嫌疑人不批准逮捕。
2019年12月1日新的《药品管理法》正式施行。对于网络销售药品新的《药品管理法》有了新的规定。辩护人意识到,嫌疑人有不被起诉的可能。因此在嫌疑人取保候审没有到期之前积极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按照新法嫌疑人可能达不到起诉标准。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嫌疑人没有留下案底。
办案经验:辩护工作提前。有效的辩护应该是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开始展开。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效辩护的空来会越来越小。